淮南东方医院集团肿瘤医院欢迎您! 微信公众号就医咨询:0554-2212065
健康科普
当前位置:健康促进 > 健康科普 >

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

时间:2012-02-13 11:13:07 点击:0
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程序 1.个人申请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,可以向一方户籍所在乡镇、街道提出申请,并如实填写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》,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、社居委会签署证明意见,并附夫妻及子女合影照片、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复印件,按照市人口计生委[2003]51号文件规定,报所在乡镇(街道)计生办。 2.乡镇、街道审核 乡镇、街道计生办自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,报县区人口计生委审批。 3.县区审批 县区人口计生委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,符合条件的,签发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;不符合条件的,作出不予发放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书面决定。书面决定应当载明不服该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 4.送达     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或不予发放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决定,由所在单位或村、社区计生专干及时送达当事人。  
相关新闻

就医咨询:0554-2212065

公司地址:淮南大通区九龙岗镇大通南路

Copyright © 2024淮南东方医院集团肿瘤医院

微信公众号

手机版

微信公众号

淮南东方医院集团肿瘤医院

微信公众号

微信公众号

手机版

返回顶部